长剑无言_第三十二章 楼船喋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二章 楼船喋血 (第1/2页)

    第三十二章楼船喋血

    别了云羽落,汤予心情阴郁,眼神中充满落寞,一个人孤独的前行。十余年前他初入江湖时立志要成为世间最强的剑客,为此他不停的向别人挑战,尽管一次次游走在生死边缘,他仍然坚守初心。后在泰山绝顶败于李承继剑下,他又下定决心找到强过七星龙渊的宝剑,虽然尝遍艰辛可他始终不悔。但是现在他却一片茫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李承继妻儿是谁?到底在哪里?是否真的应该将七星龙渊剑交给她们?这么做到底值不值得?

    汤予心中有着太多的疑问,他整天浑浑噩噩的四处游走,走到哪里便算哪里,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半分兴趣。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一日汤予漫无目的的闲游,眼前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水挡住去路。那湖水无边无际似大海般望不到尽头。汤予向路人相询,方知此乃八百里巢湖。他久居北方从未见过如此壮阔的湖景,就看烟波浩渺,湖光潋滟,天空飞鸟翱翔,湖面不时有白帆穿梭。汤予精神稍振,自岸边雇了一艘乌篷小舟欲要穿湖而行。那小舟上的艄公生得獐头鼠目,听汤予口音知其并非本地人,遂满面陪笑东捱西问。汤予不愿多说闭口无语,只坐在舟头欣赏水天一色的景致。小舟乘风破浪驶的飞快,不多时已瞧不清湖岸。

    艄公边摇着船橹边唱道:“水净沙明,南溪一带清光,芦花深处有个雀儿藏。溪流婉转曲折,绝妙寻幽探胜。情思九回肠,化个雀儿又何妨?”

    这词曲写的本就轻浮,再加艄公唱的放浪,让人觉得滑稽可笑。汤予坐在船头不禁莞尔,回身说道:“船家,你唱的什么?又是雀儿,又是藏的。”

    艄公一脸坏笑,答道:“我唱的是邻村王二憨的大女儿思夫。大爷,那王二憨虽是个穷汉,但他的两个女儿可是附近十里八村有名的俏丫头。尤其是老大,那小脸蛋嫩的能掐出水儿来……”

    闻艄公言语粗俗,汤予有些不喜转过身去。艄公接着说道:“敢问大爷,欲过巢湖难不成有什么紧要之事?”

    汤予想了想说道:“倒也没什么事,我途经巢湖想借机游历一番。”

    艄公脸露喜色,说道:“方才大爷雇船之时小的未及讲明。这巢湖方圆近千里,从东岸至西岸有三四十里水路,少说也得再行五六个时辰,到了对面已是夜深时分。巢湖晚间多有大风,行船极是危险,不如先在湖中寻一家客栈住下,明日一早小的再送大爷过湖。”

    汤予隐隐有气,说道:“若是这般,为何刚才不与我讲明?”

    艄公连连道歉,汤予不好发作只得说道:“这湖中除了水还是水,哪里来的客栈?”

    艄公笑道:“莫说是客栈,便是酒肆、赌坊、妓馆,巢湖中也不难寻!”

    汤予望着宽阔的湖面,对艄公的话半信半疑。艄公笑道:“大爷远道而来,有所不知。此湖里有一艘富丽豪华的大船常年停驻,名叫“贵喜台”。船上客栈、酒肆、赌坊、妓馆一应俱全,真是个快活的所在。大爷正好在此安歇一晚,饮酒听曲,追欢逐乐,明早小的便送大爷过湖。”

    汤予瞧天色渐晚,又瞧湖上空空荡荡别无他船,心中虽不愿意也只得点头应允。艄公喜笑颜开,用力摇晃船橹,小舟像箭一般朝前驶去。不过半个时辰,远处湖面上隐隐浮现出一艘大船的轮廓。待到近前汤予仔细观瞧,见大船通体刷着红漆,竟有三十余丈长,仿佛一条红色的巨兽飘在湖心。船上建有三层高楼,飞檐拱角,雕梁画栋,甲板之上张灯结彩,人声鼎沸,好一派热闹景象。

    小舟缓缓停住,大船上抛下绳梯。汤予攀梯上了甲板,早有下人把汤予接进船内。汤予信步进楼,船楼里空间宽敞,布置奢华,镂空雕花的窗桕射入斑斑点点的细碎阳光。一个四十多岁的华服妇人迎上前来,笑容可掬的对汤予说道:“一看大爷就是尊客!我们贵喜台吃的、喝的、玩的一应俱全,大爷是想饮酒,还是想听曲儿?”

    汤予双眼朝四下一扫,那妇人腰肢乱摇,说道:“大爷是要快活快活?我们这的姑娘可是个个赛过月宫里的嫦娥,保证让大爷开心。”妇人说罢呵呵的淫笑起来,又说道:“若大爷愿意试试手气,楼上的赌坊……”

    汤予看妇人举止下贱,甚是反感。妇人又上下打量汤予一番,见汤予一身粗布衣衫,背后系着一个长形布袋,浑身上下除了腰间有一把佩剑,连半点值钱的物事都没有,不禁心头火起脸色一变,怒道:“哪里钻出来的穷汉……”

    话音未落艄公从后快赶几步,喊道:“干娘,这位大爷是我送来的,只住一晚,明早便走。”艄公边说边向妇人递了一个眼色。

    妇人稍加思量唤来一名壮汉,说道:“也好,找一间客房让客人住下,好生照顾些。”

    妇人说完不再理会汤予,壮汉答应一声引着汤予向船下底舱走去。汤予走了几步总觉不妥回身而望,那妇人正背身和艄公低声私语。汤予自修炼佛家无上神通心法后内功大有进境,倾耳细听,隐约闻妇人说道:“这等穷汉也没有什么油水,领来做甚?”

    艄公咧嘴轻语道:“我瞧他身后像是背着一把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