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不懂爱_29. 我才是狼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29. 我才是狼 (第1/2页)

    经过警方调查,开车衝撞她的人有吸毒前科,警方说他长期吸毒出现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容易情绪不稳、而且常出现各种幻觉,这次可能也是因幻觉造成的事故,姜河硕带着温知莚从警局出来已经十点了,他另一个保鑣已经开着另一台车等在那里。

    「我先送你回家?」

    她点点头,第一次同意他送她,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但她的手却紧紧握在他手里,他拉起她的手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车子行经熟悉的路,她突然喊停:「等等,路错了。」保鑣疑惑的从后照镜看着老闆,她赶紧跟姜河硕说:「我搬家了。」

    他诧异之馀也感到兴喜,她终于不用跟前夫住在一起了,她重新报了地址,保鑣连忙掉头。

    姜河硕让保鑣在门口等,送她进入社区,顺便观察社区环境,比想像中来的好,社区整体设计是走现代风格,简单大气,他跟她进电梯来到六楼,她拿钥匙开门突然停住手上的动作,侧过头看着他:「你···要进来坐一下吗?」

    他压住心中狂喜,微微一笑说:「当然好。」

    一进门,姜河硕就将她压在玄关的墙上靠近她耳边问:「你知道女人邀男人进来坐一下其实是这个意思吗?」

    她嘴角一勾,伸手搂住他的腰:「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一听这话,他随即将她抱起往卧室走去,一开门却愣住了,这床?有点小。

    她忍不住笑道:「隔壁那间才对。」

    他二话不说转身换房间,才将她放在床上,她突然煞风景的又冒出一句:「你是不是应该先打个电话给司机?」

    「不重要。」他双手继续在她身上忙碌着。

    她又接着说:「你要让他离开才能名正言顺的留下来过夜啊!」

    他立刻抽身:「我马上打。」

    她笑呵呵的看着起身到客厅拿手机的姜河硕,正打算脱掉他扯了一半的上衣,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她慌张的把衣服重新整理好,有这里钥匙的只会是?

    进门的人看到在客厅讲电话的姜河硕顿了一下:「你为什么在这。」

    温知莚连忙走出来:「他送我回家,正要走了。」

    姜河硕瞬间傻眼,他才刚叫司机开走!她背对允承,满脸抱歉的看着他,他也只好捡起刚才随手扔在地上的西装外套,哀怨的撇了她一眼:「走了。」

    「嗯嗯,今天谢谢你。」她送到门口,允承疑惑的盯着他们。

    才刚关上门,允承就问:「你们刚刚想干什么?」

    她心虚的缩了缩脖子:「没有啊,哪有要做什么。」

    「你当我三岁?他单纯送你回来需要把外套扔地上?」

    她眨眨眼睛,装傻的走去厨房倒水。

    「你有点危机意识好吗?男人都是狼。」他跟到厨房门口。

    她叹了口气:「承承,我四十岁了,我才是狼。」她回头看着他:「我是女人,有基本生理需求,一个离了婚的女人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下次直接开锁前按个电铃给我个反应时间ok?」要是再晚个十分鐘、半小时的谁知道会被撞见什么?

    允承撇撇嘴,有点难接受妈妈这么直白的话,转身回到沙发坐下:「所以你们现在是什么情况?」

    「可能?算情人?」

    「可能是什么意思?」

    「又没有说的很清楚,就是那样啊。」

    「你要再结婚吗?」

    「暂时不考虑。」她完全不想去想那些复杂的问题。

    「我今天就睡这了,免得你又狼性大发。」他说完直接走进单人床的房间。

    温知莚无奈的看着他关起来的房门,今天真是太对不起姜河硕,不过他离开时那个表情实在精彩,她不禁自己傻笑起来,今天遇到事故的阴霾也随之烟消云散。

    #

    隔天一早,姜河硕带着简助理来到鹏湾金控总部,他没有预约,但柜檯也不敢怠慢,仔细地问明来意。

    「麻烦转告黄董说是有关温小姐的事。」简助理代他回答。

    很快,柜台通报完马上请两位上去,他们直接被请进了董事长办公室,黄佑礼见他们进来,起身邀两人到沙发坐下,既然姜河硕是秦悦姳的孩子,那肯定是知道温知莚的身事。

    秘书进来上茶后,黄佑礼才开口:「姜董说的温小姐是指温知莚吧?」

    「在我回答之前,冒昧问一下,黄董这边有窃听器吗?」

    「什么意思?」

    「黄董大意,您不是被监听,就肯定是身边的人出了问题。」

    黄佑礼仍是不解,这时姜河硕手一抬,简助理立刻将手中的资料交给他。

    「黄董可知道,昨天你们聚餐后,知莚被人开车衝撞了?」边说边将手上的资料代递给他。

    他惊吓的问:「她人呢?人怎么样?」

    「被我的人救下了。」

    黄佑礼这才松一口气,接过资料袋查看,里面是一些车祸报告、现场照片以及嫌疑人资料···他顿时瞪大双眼,这个开车衝撞的人,正是他姪子吴宇轩!他看着现场的照片,可以想像撞击力道有多大,分明是要致人于死地,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