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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一章周兴来了 (第1/2页)
虞修容来到洛阳之后,就一直很忙。 不仅仅是她忙,崔氏比她还要忙,从抵达洛阳的那一刻起,崔氏就一直在外边跑,忙着查各种帐。 在长安,云氏不好多置办产业,置办的多了,会被御史们弹劾。在洛阳就没有关系了。 原本想在洛阳开两座大食堂,结果,满长安的人就没有人同意,还威胁云氏,如果在洛阳开大食堂,他们就不在长安大食堂吃饭了。 天知道洛阳人跟长安人为什么会闹成这个样子。 虽然这些人的意见对云氏来说无足轻重,长安大食堂少他们几个客人不算什么。 鉴于长安大食堂已经成了长安人的荣耀的一部分。 虞修容还是选择以长安为重,以至于洛阳人想要吃一顿真正像样的饭食,就只能去长安吃。 云氏在洛阳的产业最重要的就是高级棉被,超级杀毒药,顶级玩偶,纯昆仑白玉,西域血玛瑙…… 这些行当听说都很赚钱,也不愁卖,有时候就算拿着钱也不一定就能买到。 李思见不到武媚,就在虞修容的逼迫下,拿着自己的玉石算盘,开始带着云氏的内宅大管家崔氏一起查账。 对于自己女儿操持这样的贱业,不论是李治,还是武媚都没有多说一句话。 他们两个认为,这是云初夫妇在培养自家的下一代内宅大妇呢。 对于这个结果,李治很满意,以往对云初的一些不满以及猜忌,一下子就去除了一半还多。 李治也不缺钱,他在意的是他李氏的血脉以后可以分润云氏的钱财,如果云氏跟皇家继续联姻的话,几代人之后,云氏的血脉也就被李氏血脉给替代的差不多了。 尤其是在大家伙都不怎么愿意跟皇家结亲时候,有机会从云氏嫡长子处下手,李治就觉得自己的闺女李思绝对是一个聪明孩子,有用的孩子。 “云氏的产业,除过大食堂之外,就是曲江里的地皮值钱,其余的不过是一些很容易混钱的行当,放在其余人家算是出挑,放在云初这等人身上,就不足为奇。 左右不过是想让家人过的舒坦一些罢了,看在云初在公务上从不沾钱的份上,多赚一些朕还是能容的下。” 武媚翻开一个账本瞅了一眼道:“云氏仅仅卖棉被,一年下来,就有八千三百贯的红利。” 李治愣了一下道:“棉被而已,怎么就赚这么多?甚至超过了朕的一个州府一年的赋税?” 武媚道:“云氏一床棉被卖的几乎与一头牛的价钱比肩,而一床棉被成本几何,陛下应该是知晓的。 偏偏这么贵的一床棉被,勋贵人家,富贵人家却争相购买,就算是略有家资的中等人家,也愿意在娶亲,嫁女时给儿女备上两床这样的东西,据说是颜面上好看一些,时间长了,居然成了长安,洛阳两地的风潮。” 李治笑道:“这也是云氏擅于经济之故。” 武媚叹口气道:“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一身能擘两凋弧,虏骑千重只似无。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李治等武媚把整首诗吟诵完毕,立刻道:“这说的不就是云初吗? 嗯,整首诗读起来颇有些少年豪侠气,尤其是最后四句——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算是写实了,并无夸耀之处。 只是把大唐西域的一介小吏说成是羽林郎这是为啥?哦,是为了抬高出身啊。” 武媚瞅着皇帝道:“这首诗也是云初写的。” 李治嗤的笑了一声道:“昔日在长安,还有百姓谣传云初一人在西域杀透突厥的十万军阵,后来就变成了数十万众……呵呵,等朕从梁建方那个老匹夫知道原委之后,才知晓,围城的突厥人已经被突围的府兵吸引走了九城,又被他们用火牛阵冲开了一条口子,加上龟兹城已经成了一座荒城,突厥人不在乎,就这,云初从军阵中冲出来的时候,还被突厥人射的跟刺猬差不多,如果不是我大唐的甲胃顶用,他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武媚皱眉道:“陛下只看到这些吗?” 李治笑道:“我大唐最不缺少的就是开疆拓土的少年英雄,多云初一个不多,少一个云初不少,在朕的大唐,只要你真的能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给一个侯爵,朕还是舍得的。” 武媚站起身道:“陛下放云初在长安已经十三年了……” 李治呵呵笑道:“再放十三年又如何?” “陛下就不担心吗?” 李治瞅着武媚冷清的道:“担心什么?” 武媚道:“云初不是一个二百五。” 李治冷声道:“朕说是,他就是,就算他文有华盖文章,武能擒王灭国,在朕的麾下,也只能当好一个二百五,除此无他。” 武媚长叹一声道:“自陛下登基以来,真正宠信者,唯有云初一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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