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六十七章 诡谲难揣度,豪壮终得获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六十七章 诡谲难揣度,豪壮终得获1 (第3/3页)

名将曹仁,即曹纯的同母兄。

    塔读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曹仁胆略超人,被《傅子》称作“贲、育弗加”。孟贲、夏育均是先秦著名勇士,曹仁的强悍可见一斑。

    曹大司马之勇,贲、育弗加也。--《傅子》

    彼时(209)的孙刘双方发生了有趣的一幕,这也是论证张飞价值的重要依据。

    刘备当时对周瑜说:“你借两千人给我,我把张飞和一千人借给你,共击曹仁。”

    (刘)备谓(周)瑜云:“(曹)仁守江陵城,城中粮多,足为疾害。使张益德将千人随卿,卿分二千人追我……”(周)瑜以二千人益之。--《吴录》

    显而易见,在此次军事借调中,张飞加上一千兵士,其价值等同于两千兵士。

    机械地换算,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张飞一人,作用约等于一千士卒。

    照此论之,张飞即使不是“万人敌”,也至少是“千人敌”。

    这里要说明一点,无论是“千人敌”还是“万人敌”,都不代表张飞真的能够一骑当千,而是隐喻他在战场上的影响力。

    举例而论,吕布曾协助袁绍讨伐黑山张燕。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张燕有“精兵万余,骑千匹”,吕布却能与亲随骑将,连续蹂践张燕的阵线,并因此改变战争走势。

    (袁)绍与(吕)布击张燕于常山。(张)燕精兵万余,骑数千……(吕布)常与其亲近成廉、魏越等陷锋突阵,遂破燕军。--《魏书吕布传》

    吕布虽无法凭一己之力剿灭张燕的万余精兵;

    但吕布一人的军事价值,却等同于黑山军的万人。张飞的情况亦是如此。

    大概是周瑜在借调工作中尝到了甜头儿,于是得寸进尺,打算把关、张收为己用。

    在周瑜的战略构想中,要先把刘备软禁在吴郡“娱其耳目”,之后再把关、张“各置一方”,最后由周瑜自己率领关、张,征战天下。

    愚(指周瑜)谓大计宜徙(刘)备置吴,盛为筑宫室,多其美女玩好,以娱其耳目,分此二人(指关羽、张飞),各置一方,使如(周)瑜者得挟(关、张)与攻战,大事可定也。--《吴书周瑜传》

    孙权当然知道刘备是个威胁,但他同时也担心周瑜尾大不掉,因此权衡再三,拒绝了周瑜的提议。

    由于周瑜在翌年(210)便因病死去,因此“统率关张”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

    不过从周瑜的上疏中,却可以清楚看到,他通过军事合作,切身感受到了张飞在战场上的巨大价值。

    首发&:塔>-读小说

    虽然张飞在江陵之战中的具体功绩史书无载,但按周瑜称他为“万人敌”的记载看,其雄壮威猛不言而喻。

    从董昭、程昱的“万人敌”评价,可以看出最晚在建安四年(199),张飞便已跻身顶级名将之列。

    张飞的谥号是“桓”,按谥法,辟土服远曰桓、辟土兼国曰桓,即开疆拓境之意。

    追谥(张)飞曰桓侯。--《蜀书张飞传》

    不难看出“桓”主要指张飞入蜀后的功绩(义释严颜、大破张郃),但对张飞的早期特质,却无法精确描述。

    “桓”字含义与“威”相似(以刑服远曰威),有趣的是,马超是谥号是“威”。

    可知在蜀汉统治集团看来,张飞与马超无疑有相似的个人特质。

    这一点前文已经详细论述,兹不赘引。

    追谥(马)超曰威侯。--《蜀书马超传》

    马超早年被称作“健”,即强而有力。马超也确实配得上这个称号,他在讨伐郭援时(202)死战不退,流矢中足,“以囊囊之”,继续鏖战。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马)腾子(马)超,亦号为健。--《魏略》

    (马)超后为司隶校尉督军从事,讨郭援,为飞矢所中,乃以囊囊其足而战,破斩(郭)援首。--《典略》

    照此推论,张飞的早年军事生涯中应该也不乏类似行为。

    虽然具体记载散佚,但遐想空间却极大。

    张飞之勇,雄于当时,称于后世。

    直到东晋时代他还被视作勇士的代名词。

    比如《晋书》记载,刘遐“弓马娴熟,摧锋陷阵”,因此“时论比之为张飞”。

    (刘遐)性果毅,便弓马,开豁勇壮。值天下大乱,(刘)遐为坞主,每击贼,率壮士陷坚摧锋,冀方比之张飞、关羽。--《晋书刘遐》

    刘遐是冀州广平人,可知关、张在两晋时代仍被视作河朔武人的代表,能与关张媲美,不啻为一种巨大的精神荣誉。

    可见张飞之勇,万人之敌。

    塔读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借用杨戏的赞语,便是“扶翼携上,雄壮虎烈;藩屏左右,翻飞电发”。

    张飞赳赳雄气,跃然纸上。云垂赏竹涛的汉末雄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