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无敌,未婚妻竟然说我不行?_第277章 君山湖之约,我来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77章 君山湖之约,我来了 (第1/3页)

    曾旷说话的声音不大,却充满了嘲讽和冷漠,还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味道。

    曾旷自然知道姜阳在西梁武侯府所做的一切,也知道自己的实力不如姜阳。但是他自持是江南镇武府的人,姜阳得罪不起。

    有着这份依仗,自然高高在上,目空一切!

    阿秀见状,立马站出来强硬表态:“曾旷,你和你大哥曾雄刚来中海就霸占我陆府的驻地,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敢来打扰姜先生。你可知道你在跟谁说话?态度给我放尊重点。”

    “放肆!”

    曾旷大吼一声:“阿秀,你不过就是一个陆府的执掌者,有什么资格在本司首面前大放厥词?当年的中海镇武司就是太懦弱了,这才形同虚设,让你陆府执掌,简直是天大的错误。”

    “不瞒你说,我江南镇武府分部早就对中海的武道情况不满意了。只是苦于东幕府和西青梅,这才一直没动手。如今,就是改革中海武道的最佳时期。我大哥意志如铁,手腕强硬,必定要在中海这地方,大放异彩!”

    说着,曾旷态度越发的嚣张:“我大哥定鼎中海武道,首当其中要解决的就是姜阳这个刺头。要么拜山头臣服,要么死!”

    “姜阳,生死两条路,你选一条吧。”

    阿秀还想说话,姜阳伸手阻拦,随后慢慢的站了起来。

    冷漠的目光,凝视着对方两个人。

    曾旷冷哼一声:“看什么看?别人怕你,我可不怕。我和我大哥可是江南镇武府分部亲自委任的中海武道执掌者,你若胆敢悖逆我的意思,那就是在和整个江南镇武府分部为敌。江南镇武府,你敢得罪么?你得罪的起么?”

    “就算你是个九段大宗师,就算你杀了叶问天,那又如何?在我镇武府面前,你终究渺小不堪。”

    许久,姜阳缓缓开口:“也罢。在我去临安赴约之前,就为中海解决最后一个毒瘤吧。”

    话落瞬间,姜阳双手负背,猛然往前走了一步。

    在曾旷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出现他身前。

    抬手一掌。

    轰!

    旁边的镇武司战士大胖子,瞬间被压得跪在地上。

    风,在呼啸。

    内劲,在滚滚爆发!

    “啊!”

    大胖子瞬间被压迫的无法呼吸,撕心裂肺的惨叫着:“曾旷老大,救我!!!”

    大胖子好歹也是个绝世宗师,实力达到了惊人的五段。

    可是面对姜阳这看起来轻飘飘的掌力,竟然没有任何抵抗力。

    这……太离谱了!

    “放肆!”曾旷嘶吼一声:“姜阳,我命令你立刻住手!否则,你就是在蔑视我中海镇武司,这是在抗命。我大哥和整个中海镇武司都不会放过你……”

    姜阳并未出声,给他回答就是掌力再上一层。

    轰!

    大胖子被压的双膝骨骼都碎掉了,整个人犹如死狗一般趴在地上,七窍都在流血。

    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这大胖子怕是要死了。

    “好,好,你果然是个逆徒!既然你胆敢得罪我中海镇武司,那就付出代价吧!”曾旷只觉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立刻一拳打出。

    八段宗师!

    浩瀚的内劲狂奔而出,犹如巨石飞驰一般冲向姜阳的手掌。

    他试图把姜阳释放出来的掌力击碎。

    可,一拳打出去,没点反应。

    连姜阳的手掌都没碰到,拳力就无法往前了。

    “嗯?”曾旷眉头一皱,再次发力。

    更强的拳力,悍然爆发。

    这已经用上了全力。

    曾旷琢磨着,打破姜阳的手掌压制力,毫无悬念。

    然而,拳力靠近姜阳身外三米的时候,仍旧无法往前一步。

    “这……怎么可能?”曾旷人傻了,不可思议的看着姜阳。

    姜阳冷冷开口:“你们既然来中海重建镇武司,都不先打听打听清楚我姜阳的处世为人么?”

    “跪下!”

    手掌往下一压。

    轰!

    内劲疯狂横压,顷刻间压碎了大胖子。

    曾旷稍微坚持了几秒,就扛不住跪在了地上,七窍都流血了:“怎么可能……可是张衡副督察让我们来接掌中海的啊。就算你是击败叶问天的九段大宗师,也不可能如此轻松就压制我……啊!”

    “你别激动,我们有事情可以好好商量,我代表江南镇武府分部……”

    姜阳冷哼道:“中海,有我姜阳便足够了。本来,你们来这里建个镇武司做做样子混混日子,也就罢了。既然妄想执掌中海武道。那么,以后中海,不允许镇武司的存在!”

    话落瞬间,曾旷的脑袋瞬间被压碎了。

    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

    姜阳收手:“霸占陆府的曾雄,什么实力?”

    阿秀:“和江南镇武府分部的副督察张衡差不多,八段巅峰大宗师。手下纠集了一群高手,耀武扬威。”

    姜阳:“带上曾旷的人头,去一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