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电影院_第八卷 鬼祭 第三十八章 堕星教团第三主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八卷 鬼祭 第三十八章 堕星教团第三主教 (第1/2页)

    整个服务区,都变得一片死寂。

    这里,已经没有任何活着的存在。别说人,哪怕是一只鸟,一只虫子,都不再有。

    叶想此刻依旧坐着。

    他不会在此刻妄动。因为不清楚敌人是何等存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猎物”并非活人这一点。

    堕星教团,果然是神秘莫测。

    从昔日李唯思的记忆中读取的圣迪瓦山的资料就可以判断,这个教团内部,有很多并不属于人类的存在。

    中世纪时期,那是一个怪物横行的时代,谁也不知道教团隐藏了多少底牌。

    活人使用诅咒之物,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没有人赎死券是无限的。但如果不是活人,而是诅咒之物到来,那么结果会是如何?

    不过,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只要是诅咒之物,就不可能逃脱诅咒递减法则。所以,只要扛过第一波的攻击,后面就有可能倾向于对叶想而言有利的趋势。

    他需要判断,然后,决定捕猎的策略。

    而且,他有巫毒娃娃和怀表在。就算是策略有误,他也有重来的机会。所以他才向方冷讨要这两样东西。

    但是,此时的叶想,还根本无法想象,这一次他要面临的“敌人”,远超他的想象。

    一只被黑布蒙住的手,忽然出现在叶想的眼前。

    下一瞬,夜血就对准后方刺了过去。

    这种时候,不动用恶魔武器,根本就是找死了。

    血色的夜血瞬间洞穿了身后的一件黑袍。但是,那件黑袍内部,却是什么都没有。看起来就好像里面的人金蝉脱壳了。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叶想迅速抽回了夜血,身体移动到了食堂的另外一侧。

    叶想并没有选择逃入茫茫深山,对方能够在那么遥远的地方准确追击而来,说明逃根本就是浪费时间的做法,毫无意义。既然如此,还不如选择室内作为战场,如此一来,对方可以隐遁的地点就能够受到限制,叶想也较为容易推测出对方刺杀自己的最佳方位。

    十秒的时间内,赎死券会计费扣除。而对方,脱离了黑袍,也等于是暴露在恐怖片的镜头前,那么同样也要扣费。

    对方不是活人,而是一介诅咒之物。每一秒的流逝,都会导致诅咒递减。而夜血先一步出鞘,对于叶想而言,这就是对他而言有利的一面。

    无比强大的洞悉能力,将所有可用因素利用在手中转化为优势,现在的叶想,头脑无比清晰。

    然而,那件黑袍,却是不见了。

    身披黑袍,行动如此诡异,这迅速就和叶想脑海中的堕星阵营中的某个人物联系在了一起。

    “黑衣第三主教”伊蒙!

    此人的名声,还远在赵空影之上!在黑衣第二主教还没有人出演的情况下,被誉为黑衣大主教木岚之下,最可怕的黑衣主教!此人的容貌,性别,所持有诅咒之物,全部都是谜团!如今才知道,其本身就是一件诅咒之物。这让叶想第一联想到的,就是恶魔标本。伊蒙的存在形式,和恶魔标本很是类似!

    按理说,如果对方是恶魔诅咒之物,就有被叶想控制甚至反向剥夺的可能。骷髅王的情况就是个最好的例子,甚至他能够将方冷改造为新的骷髅王。

    但是,对方同样是恶魔诅咒之物,却是在被夜血正面刺中的瞬间逃脱!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恶魔诅咒之物!

    这时候,仅仅只过去了区区两秒!

    对如今的叶想而言,一秒的时间,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夜血上没有任何血迹,甚至没有任何属于恶魔的感应。这是何等的诅咒之物,完全没有头绪。

    血腥锁链自然无法动用。

    不过,恶魔武器就是恶魔武器。

    何况,如今的叶想所持有的夜血,已经和《444号航班》中的相比,完全不一样了!

    他高高举起了夜血。

    “我诅咒……你!”

    对如今的叶想而言,诅咒才是他最大的力量。

    夜血在这一瞬,那血色似乎变得更加鲜红。而具体的诅咒内容,则是在叶想的心中说出。

    诅咒是否可以成功,就要看对方是何等的存在了。

    下一刻,叶想就从原地离开,手中的恶魔武器,挥舞而下!

    突兀出现的黑袍被他斩为两半!

    强烈的诅咒,却是完全无效!

    夜血依旧没有斩杀到任何存在的感觉和痕迹!

    此刻是第三秒!

    持续的诅咒解禁过程中,每一秒都会导致诅咒力量的流失。就算是恶魔武器,也不可能抵抗诅咒递减法则!

    当然,恶魔武器是不可能有诅咒复苏一说的,但是,赎死券依旧会翻倍。叶想可以将时间提升为两倍,但如果无法建功,那么他是不可能弥补失去的赎死券的。对于还没有展开主线剧情的《鬼祭3》来说,如果被扣掉两倍赎死券是很不利的。

    他的片酬,这一次,依旧是1000!这还是因为他不是主角的缘故!

    那被斩破的黑袍,依旧如此残留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