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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万元户 (第1/3页)
随后的几天日子里。 季晟和季庆、季爱国三人奔波在魔都各个繁华的地点,外滩和城隍庙是首选,其次什么魔都大舞台、豫园都去。 只可惜如今还没有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更别说后来繁华不已的楠京路步行街和第一八佰伴了。 季晟能选择的地点少了不少。 这几天他们三人分工明确,季爱国充当“傻小子”摊主。 季晟和季庆充当演员。 还别说,效果出奇好。 经过四五天时间,他们居然卖出去了一百八十多台相机,计算器电子表也卖出去了三四十只。 甚至这两天季晟实在嗓子哑的演不了戏了,还花钱雇了几个小混混来充当他们的水军。 赚钱了就是这么任性。 赚钱不就是为了花么?花钱不就为了自己爽快? 季晟喉咙哑了喊不动,花钱找两三个人替自己演戏,很理所当然,乃至于他内心在暗暗感慨,有钱就是好啊。 这两三个小混混每天跟在他们后头,包吃不包住,还开五块钱的“高工资”,演戏别提多起劲了。 这天。 只剩下十几台相机了。 季晟决定趁着下午这会加把力卖完,然后坐晚班车回家去。 他叫来了给自己当水军的那三个小混混。 三个小混混分别叫楚钟林、周小民和王云仓,都十七八岁样子。 “小晟哥。” “今天真最后一天了啊?我好舍不得你。” 三人依依不舍。 季晟笑骂道:“你们是舍不得我吗?我看你们是舍不得我的钱吧?” “嘿嘿。”楚钟林挠挠头。 王云仓老不要脸了,油嘴滑舌道:“哥,我真舍不得你,如果你是女人,我真会爱上你。” 季晟被他说的恶寒不已,翻白眼道:“滚蛋!少在这边恶心我了。” 众人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说笑了几句,季晟直截了当道:“行了,和前两天一样,你们进城隍庙里去,知道怎么做吧?” “知道知道。”楚钟林点了点头,然后道:“那我们进去了?” “去吧。” 三个人拿着相机进了城隍庙。 季晟又看了看季爱国和季民,“爱国,老规矩,你长相老实,留在这里看摊,我和小庆给你望风,如果城管来了,咱们立刻就收拾东西逃跑。” “好咧。”季爱国应声。 前两天他们在豫园那边摆地摊卖东西,险些被城管抓住充公,幸好楚钟林、周小民和王云仓一起帮忙收拾东西,他们才逃过一劫。 如今的城管虽然还不像九十年代中期那么蛮横,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就连人M报上都刊登过一条对城管不满的新闻,新闻标题就叫做《让我们到哪里去卖菜》。 其实东西充公季晟不怕,他怕的是自己被逮住,毕竟没有身份证明。 季晟和季庆来到大门口蹲着。 门外大爷一瞥他们,用魔都话笑骂道:“你们两个小鬼又来祸害人了?” 季晟都和大爷混熟了,嬉皮笑脸道:“我祸害谁了啊?我那是给大家争取优惠,五十块钱一台照相机,你去商店里买的着?” 季庆摸了包红塔山出来,有些肉疼地抽出一根递给大爷,嘴里说道:“就是,明儿个你想看我们还看不到了呢。” 大爷接过香烟,掏出火柴,哗啦一声点燃,腾云驾雾道:“干嘛?你们明天不来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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