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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偶遇 (第1/2页)
“不好意思,没有。”叶与欢平淡地回话道。 周子文预料到了她的直接,早已准备好的腹稿紧紧跟随,“上次是我做错了,从你身边离开以后,我原本以为自己能做到······但是······” 在叶与欢看不到的角度,他的喉结微微滚动,脸上隐隐透出些粉色,紧张情绪溢于言表。 周子文想,他好歹也是身价过亿的优质青年,原本可以过上众人追捧的日子,却丢下家里的生意,远离灯红酒绿的魔都,一门心思蹲在这乡下城市,投资这么片无所谓的商品房,就为呆在她附近······ 原本他还想着等一等,看看有没有可能自然地出现在她面前;但是一听到叶与欢在店里喝茶,周子文立马丢下手头的事跑来找她,完全忘记自己之前的那些小情绪,更是在敲门之前就做好了在她朋友面前出糗的心理准备,这耍赖的话几乎是信手拈来,完全将对面两人当作空气。 他甚至都能接受作为情人在她身边,成为她想要的知情知趣的床伴。过去的叁年,不就是这样的吗?他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是为什么叶与欢现在不需要他了呢? “我不想和你成为陌生人啊······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 有时候周子文也会被圈子里头的人鄙视,在那些重视外在的人眼里,叶与欢不过是这么个相貌普通,丢进人堆里找不到的姐姐,顶多是会唱些歌——还常常耍大牌不开嗓——怎么就能随便一个动作,哪怕是这么一撇,都让他欢喜得心脏快从嗓子里跳出来一般。 “欢欢姐,你别生气······我没有在跟踪你们,只是我不敢离开,所以一直住在附近,白天就呆在这边的商铺里,只是期望能在路上偶遇你······” 叶与欢凌凌的一个眼神,止住了他接下来的肉麻话。 小半年不见,这小子怕是去什么地方进修了,脸皮真厚实了好几倍。要是换年轻几岁的叶与欢,说不准还真得被他的心意和这一套说辞掀起涟漪。 对她来说,追求者是什么? 是夜晚躺在身旁用体温烘热被窝的鲜活肉体,是下半身获得快乐的其中一种方式,是消遣,是陪伴,是离她最近的人。 男人的眼睛亮亮的,像是林中的小鹿,直勾勾地盯着叶与欢的侧脸。他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什么,从未松懈保养,皮肤光洁白皙,哪怕是这般毫无间隔地注视之下,都看不到毛孔。 然而他花心思投资、开店、蹲守她的行踪,这一系列行为却恰好在她的底线上摩擦,引发的是她全部的感知器官都变得敏感,更是没有感动她的可能,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司徒朗月坐在对面看他表演,瞧这男子眼神几乎拉丝的样儿,肚子里的吐槽是忍了又忍,好歹记得自己的身份定位不适合说太多,堪堪憋住可能的话语。 她之前在魔都的时候也曾经和这位少爷打过几次照面,先不论他的身家上亿,周氏珠宝也不是他的一言堂,实际上的身价还得打骨折。更不必说,就感情这回事上而言,周子文不过是叶与欢的床伴而已,一个连备胎都算不上的人,却总把自己当正派男朋友,还希望她们这些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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