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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野心 (第2/2页)
视。 ‘别人拼死拼活才能得到的物资,对我来说唾手可得。’ 他又看向窗外,眼眸微眯。 ‘丧尸病毒才爆发半个月,这座城市中应该还有许多幸存者,或许我可以把他们救出来,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我当老大的那种!’ 目光旋即变得坚定。 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有三个原因在: 第一、人是社会性动物,他不想如《我是传奇》中的主角一样,独自一人生活在末日世界,那实在太寂寞了。 第二、延续人类文明,他责无旁贷。 第三、金手指赋予的强大力量,以及无限未来,让他本来小的可怜的野心,在这短短时间内空前膨胀! 他打开一瓶啤酒,一边喝着,一边继续畅想。 丧尸世界与本世界融合,让末世降临。 末世,也叫乱世。 而乱世,是无数人的噩梦! 古人云:“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的就是如此。 但也是许多不得志者的机会! 秩序崩塌、道德沦丧,往日里一切被压制的都将抬头。 草莽龙蛇奋起,英雄枭雄亮相。 各类角色竞相登上舞台,看谁独领风骚、引领弄潮! 或许这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想法,是要受到唾弃的,但刘煜却隐隐有种兴奋感。 时局崩坏,人类文明即将倾覆,如果需要有人站出来挽天倾的话,那他绝不甘趋于平凡、随波逐流,或只求自保、安分守己。 不然金手指找他岂不是白瞎了? 他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我既要做削平乱世的英雄,也要做独占鳌头的枭雄!” 握紧拳头,刘煜双眼中似乎燃烧着两团火焰。 一种名为“野心”的火焰! 想的很好,但要付诸于行动。 “首先,我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作为营地。” 刘煜开始筹划。 “其次是收集物资,越多越好。最后量力而行地救人,而且只救听我话的那种人。” 他很快就在超市中找到了一张地图,选择良久,手指指在一处位置。 清湖别墅区! 那里位处于城市边缘,只要在那里建立了聚集地,既方便进入城市搜刮物资,又方便迅速撤离,堪称攻守兼备。 正好,这处地方就离他不远。 说干就干,他把背包装满食物和水,出门而去。 附近有一家五金店,他直接钻进去,轻松干掉已经变成丧尸的老板。 手上的消防斧不锋利了,正好换两把。 出门时,一只游荡的丧尸靠过来。 噗嗤~ 刘煜面无表情地给解决掉。 随后他按照地图上的路线,快速前进。 ... 尽管是大白天的,但这座城市也还是跟死了一样,没了往日的喧嚣,完全成了一座死寂之城。 能活过这半个月的人,都学会了末日之下的生存法则。 丧尸的嗅觉如何没人清楚,但它们失去了视觉,听觉却十分敏锐。 因此,即便还有很多幸存者,他们也只能龟缩起来苟延残喘,而不敢发出任何能招来丧尸的声音。 刘煜现在是个意外。 他大摇大摆地前进,毫无顾忌地奔跑,引得不少丧尸开始追逐起“食物”。 这样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幸存者们的注意,有人悄悄伸出了脖子,有人小心地拉开了窗帘。 他们都在心中暗骂刘煜的愚蠢,以为这是一个不知死活的笨蛋! 但很快,他们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有人甚至开始揉眼睛,怀疑起了人生。古长风的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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