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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大院芭蕾美人[穿书] 第3节 (第1/3页)
这势利眼的人设该怎么洗? 陈思雨的红缨带才解了一半,说:“我……我呀,埋头努力了多年,终于考上文工团了,当然就要搬回来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确实考上了,只是碍于名额而进不去,这不算撒谎。 文工团? 那可是全国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于演员,人们总会怀着莫名的喜爱,一大妈立刻伸手来拉:“你考的唱歌还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陈思雨抿唇而笑,点头。 “那咱们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个一摸,惊叫:“乖乖,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团,手细的跟豆腐似的,摸着可倍儿舒服。” “你就没见过好东西,豆腐哪比得上这个,这就跟玉似的,还得是羊脂玉。”还有一个大妈反复摩挲。 揩完油,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 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 城里没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陈轩昂才12岁,还在读书的阶段,只要他想读书,还是可以去上学的。 是他自己不想上学,主动申请,搬去锅炉房工作了。 住,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 “轩昂就跟他妈一样,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房门就那么敞着,这叫啥,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母亲,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大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在被女主降伏后,就成她的大金主了。 原文中有一段,说将来某一天,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还是独唱,但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急的差点要跳楼,就是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解了她的急。 而现在,他不但家门敞着,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那东西呢,藏在哪儿。 才12岁的小男孩,这算空城计吧,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过别看他小,但他却是家里的户主,要不被他认可,很难落户在他家的户口本上的。 陈思雨当然不贪图弟弟的财产,可为了留在文工团,她必须落户在他的户口本上。 一个虽年龄还小,却腹黑的小家伙,这成功吊起了陈思雨的,好胜心! 第3章 漂亮姐姐 北城墨水厂负责北城各个商店的墨水供应,是个小厂子,职工就几十号,厂所在地设在陈轩昂亲妈家的书院里,是政府从她手里借用了,办的厂。 没错,陈母家的书院就能办起一个大厂来,可见她家的阔气。 原本她没挪过地儿,住的还是自己从小起居的一间大西屋,但在她死后,陈轩昂就自觉搬到了门房里,所以现在陈思雨的新家,是间门房。 刚才第一个搭话的是徐大妈,指着说:“门没锁,真想落脚你就进去。” 但陈思雨才要进门,身后响起冷冷一声:“小鬼,就你这点小身板儿能考上文工团,打量我眼瞎不是,我看你就是个不想下乡的小逃兵!” 这精准的概括吓的陈思雨头皮一麻,凭记忆喊:“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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