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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第1/1页)
与秦臻恋爱、结婚是李哲很早以前以前许下的愿望。阿拉斯加的冬天寒冷,他们在赌场输光了现金,半夜被保安撵出来,路上醉醺醺的赌鬼东倒西歪,小巷阴暗,人们藏身于其中进行一些见不得光的交易。 在大街上走了好久,两人却有聊不完的话,直到晨光熹微时,秦臻拉着他的手,走进了第一家开张的面包店。 “许个愿望”,她歪着头,笑得眼角弯弯,“今天是你的阳历生日”。 白色的奶油蛋糕比爱情还要圣洁可爱。李哲握住双手,紧闭双眼,认真许下和秦臻白头相守的愿景。 “李哲”, 姑母今日打扮得比以往富态,向他招着手,“好久没见啦”。儿时姑母未婚在家,最喜欢的就是李哲。 最近上海流行英式的婚礼布置,找块大草坪,摆上一排排座椅。新郎新娘在司仪指挥下,谢谢家人,感恩相遇,然后念,不论贫穷还是。。。 今天是堂弟的婚礼,据说是特地选的吉日。女方亲戚也来了不少,两家各坐一边,除了二伯和二伯母,其余人跟彼此都不是很熟的样子。 李哲参加过不少次婚礼,得出的结论就是,纯属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比你小的也结了,比你大的也结了”,姑母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他问,“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结婚”? 李哲低头摸了摸鼻子,“这个”,他有些羞涩地笑,“不着急,不着急”。 “怎么不着急呢”?姑母眉头微皱,冲着隔了两个座位的李明元,说道,“你不着急,你爸妈可着急了”。 陈玉立刻笑了起来,“是啊”,“我们着急没用”,冲着李静怡,李哲的姑母,说,“小孩不着急能怎么办”。 她看着儿子,有些无奈,“总不能架着他去结婚”。 “他和秦臻,郎才女貌”,摄影师坐在滑轨上,在采集宾客的影响,姑母端坐身体,嘴里念念有词,“都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分了又再一起,这说明什么?” 等摄像机一走,她立刻转过身体,振振有词地说,“说明是真爱啊”,“结婚还需要犹豫吗”? “嗳”,陈玉垂头叹了口气,“小孩子怎么想,咱们也搞不清楚”。 李明元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新娘手里拿着花,哭得泣不成声。她父母个子小小的,站在右侧,牵着一条大金毛,吐着舌头,看着台下众人不知所措,应该是新娘在家里喂养过的小狗。 整套流程走下来,作为新郎的堂弟,肉眼可见的醉了,晕乎乎地站在大厅门口,带着娇小玲珑的新娘子,感谢来往宾客。 “李哲,你今晚跟我们一起回家”。 是催促他结婚的事情,跟大多数父母一样。李明元和陈玉年纪大了,人一上年纪,就羡慕别人家儿孙满堂的热闹劲。 所以大家都是因为什么结婚的? 爱情么,李哲爱秦臻,这是无容置疑的。 就算他这么爱她,还是需要承认,现在和她在一起,并没有曾经设想中那么开心。 他知道,没有谁能比他们更配。不仅相爱,还能获得身边家人朋友衷心的祝福,她人长得漂亮,脑子聪明,说话伶俐,待人处事如沐春风,自信大方,虽嚣张,却可爱,从小到大无差评,没人比她更适合结婚了。 李哲相信,她不仅能成为一名有品味的妻子,还会是一名果敢坚毅的贤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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