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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先剪羽翼 (第2/2页)
p..OrG 傅斯年把史思明放下来,横在马背上玩味地问:“怎么样,史将军,想死还是想活呀?” 史思明趴在马背上,艰难地挺胸回头,赔笑道:“想活,当然是想活!” “嗯,那就帮朝廷办点事吧?你呢,属于是从贼,现在造成的危害还不算大。若是能戴罪立功,有我帮你说几句好话,兴许不但能活命,还能继续当官!” “敢问将军贵姓大名?史某孤陋寡闻,将军领的军队竟从未见过!”史思明终于忍不住问道。 打了半天,都不知道是被谁打败的。 当得知傅斯年是道士的时候,史思明脸上的表情别提多精彩了——专业的败给业余的了?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他才是业余的那个。 “过几天你那位发小就要归天了,还是死于非命,被自己儿子干掉的。你出点力,帮我把他引过来。”傅斯年提出了要求。 史思明当然是不信的,但人为刀俎,他也只好先答应着。 知道他不信,傅斯年只等洛阳那边传来消息,倒时候预言应验,还能震撼史思明一回。 …… 带领异族军队为大唐平乱,这多少有点底气不足,况且傅斯年又没有正经官职,所以就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为他正名。 一般来说,这种活儿都是皇子来干,临时给他加一堆头衔,去充当个吉祥物就好。 太子需要在长安稳定民心,而李隆基给傅斯年派的人,则是他认为比较有才干的一个儿子——永王李璘。 就是后来被李亨打成叛贼的那个,也是李白一口气写了十一首诗拍马屁的那位永王。 说他是叛贼真挺冤枉,他只是奉命去安抚地方。 他是李隆基和李亨父子争夺权势的牺牲品。 有意思的是,李亨的儿子、唐代宗李豫还是有点良心的。 老爹一死,李豫继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的叔叔永王翻案。 李璘奉命东巡,领山南东路、岭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节度使,江陵郡大都督。 傅斯年与李璘,等他召集了江淮地区的人马,两边要合力做掉安禄山部的叛军。 现在史思明这路祸害被扼杀在萌芽中,只要把安禄山手下的十几万人解决掉,安史之乱就不会像历史上持续那么久。 李璘来了,自然也就把李白带过来了,而且是唱着歌来的——《永王东巡歌》! 他以极其高涨的热情,投身到平叛大业中,希冀能得到永王的重用。 在仕途上,李白仍然是一生蹉跎,但在爱情上,他无疑是很成功的。 娶媳妇都是从粉丝里挑,还净挑有钱的主儿。 中间有过动摇,娶了两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还被人家看不上,嫌弃他一事无成。 最后李白彻底想通了,还得是干部子弟觉悟高啊! 与五十岁高龄,毅然决然地再次入赘豪门——这次是武则天朝的前宰相宗楚客家。 安史之乱一起,李白觉得机会来了,老子不待见我,儿子未必不识货! 于是带着很高的热情投到永王帐下,一口气写了十一首《永王东巡歌》。 要说这文化人拍马屁,就是比一般人强! 不但质量高,产量也跟得上!王北刁的昏君补考,从北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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