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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 (第1/5页)
李丑儿是猎人李大根的儿子。 他名叫“丑儿”,是因为生在丑时,并非是因为他相貌丑陋。李丑儿不仅不丑,还与他娘亲一样地俊俏。 村里人都说李大根是走了狗屎运,才能白捡那么一个漂亮的媳妇。还说那娘们是瞎了眼,不然好好一个香阁里长大的千金小姐,怎么可能会看上一个其貌不扬的乡野村夫。 李大根身高五尺有余,皮肤黝黑,五官长得与皮肤一样粗糙。尽管身高与长相都不出众,但是矫健的身手和高超的射术,还是让他成为十里八乡公认的好猎手。 村里人只知道他在外出狩猎的时候,救下了逃婚的富家小姐,从此便与那人结为了夫妇;却不知道李大根曾经许下承诺,要帮小姐去找情郎,又因贪恋小姐的美色,而反悔将其困于家中,并强制与她结合,使其怀孕,最终诞下了李丑儿。 知道这个秘密的,如今只剩下李大根一人了。另一个知情者——丑儿他娘在生下丑儿时,就因出血过多逝世了。 丑儿一出生就没了娘,还是个早产儿,接生婆断言这孩子活不长。李大根是个牛脾气,好不容易得了个儿子,怎么可能让他轻易死掉。 于是,他拿着皮草腆着糙脸,去村里找人借奶,希望刚生过娃的人家能救救他儿子。 一顿好借,两顿也还好说,再想多借可就难了——谁家娘们的奶水都不富裕,自家孩子还喂不饱呢,哪有多的给人家? 借不来人奶,李大根就去找动物的奶。鹿奶、猪奶、狼奶,但凡是他能捕到的动物,只要有奶水,他都会挤来喂丑儿。 总之,李大根凭借着一股子韧性,愣是把孩子给养活了。 丑儿虽然养活了,但是因为他底子太差,长大了的身体也远不如同龄的孩子。十岁的丑儿身高还不足三尺,细胳膊细腿儿的,连洗衣用的棒槌都拿不动,能干的家务活也是少之甚少,更别提跟他爹一起外出打猎了。要知道,李大根在他这个年纪,都能自己挽弓猎鸟了。 不仅身体弱,丑儿还长得特别秀气,俊俏得不像个男娃,更不像他李大根的孩子。村里人都说,李大根这是当了活王八。 李大根心里明白:丑儿绝对是他的种。那小姐来的时候是清白身,是他给她破的红。 她被他困在家中,那儿也去不了,怎么可能让他当王八? 可是,这丑儿竟半点也不随他,纵使心里明白,李大根的脸上也挂不住。因此,他决定要磨练丑儿:磨去他身上和他娘一样娇贵的秀气,让他变成和自己一样粗犷的村夫。 然而,丑儿终究不是当村夫的那个命。他被李大根折腾出了一身病,险些因此归了西。 李大根四处求医问药,好赖留下了丑儿的半条命。大夫警告他,说丑儿体虚,不宜操劳,再有下次,他也不用找人看病了,直接准备后事就完了。 村里人听闻,就劝李大根,让他把儿子当女儿养,不行就给他找个好人家,“嫁”了也省得他心烦。 李大根不乐意。他就这么一根独苗,还等着丑儿给他养老送终呢,怎么可能让他去当赘婿? 于是,李大根改变了策略。他不再拉着丑儿满山跑地找猎物,也不再勉强他挽弓射箭,只教他如何制作简易的陷阱,如何用这些陷阱来捕猎。 李丑儿身体不好,但是脑子极好。他有耐心,善于观察,很快便记住了各种动物行动的特点,也掌握了使用各式陷阱进行捕猎的方法。 李大根很欣慰,逢人便说:“瞅见没,丑儿就是天生的猎手!” 潜台词就是在说:丑儿他就是我李大根的娃。 学会如何捕猎之后,丑儿开始跟他爹学习如何剥皮,如何肢解猎物,如何与人斡旋,从而卖出更好的价钱。 丑儿体弱,没有搬运货物的力气,李大根便在村里给他找了一个帮手——比丑儿大十岁的冯五。 冯五人高马大,身强体壮,闲时经常帮乡亲搬搬扛扛,赚点亲苦钱。李大根不仅会找他帮忙搬东西,两个人偶尔也会聚在一起吃个酒,关系还算亲密。他比李大根小了十来岁,却与李大根是同辈,按辈分来说就是丑儿的叔叔,所以丑儿不叫他“五哥”,而是称他为“五叔”。 李大根除了请他帮丑儿搬东西,也拜托他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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