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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张,回家跪书房写 (第1/2页)
程粲滚到浴室时,先用凉水把自己已经完全硬挺的肉棒给强行浇灭,他嘴里嘶嘶的忍耐着欲望消失的苦楚,菊穴内好像还残留着半截毛笔插进时的痛感和拔出去后的空虚,滋味儿也不好受。 他今天要是敢私自碰自己一下,就是白被沈恣养了十年。 沈恣有洁癖,所以程粲每天都洗好多遍澡,但他还是认命般的抽出一个白柄毛刷,从脖子开始刷到脚底,就连那被抽成紫砂的小臂也丝毫不敢懈怠,愣是咬着牙刷了两遍。 程恣手抖的厉害,后背抵着墙把下唇塞进嘴里,心一狠用那不算软的毛刷头对准自己腿间的肉棒动手,两颗肉蛋也不会被放过。这可是男人最要命最脆弱的地方,程粲刷的眼泪汪汪,头上的汗落的比淋浴撒水还多。 他现在有点儿后悔为什么要给那个女人一个痛快了,现在受折磨的倒是自己。 说不清楚,其实跟在沈恣身边,就算是耳濡目染也早应该学会冷酷心狠才对,但他偏偏就是多了些不中用的同情心。 他想,也许是沈恣把他保护的太好了。 程粲身上已经通红发烫,他把刷子挂回墙上的时候脊背都痛的弯了,但他还是对自己进行了有效安慰。起码不是沈恣亲自动手。 他第一次杀人是有人要捅沈恣,哪怕他知道沈恣绝对不会给那人近身的机会,他还是先动手了,从喉管爆出的血喷了他胸口一片。 第一次保护沈恣的滋味大于了对杀人的恐惧,他甚至像个小狗一样挺直了腰背在沈恣面前摇尾巴等夸奖。 但沈恣什么也没说,拽着他头发摁到浴缸里用毛刷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刷了个透,他哭嚎的像只拔完毛洗涮、然后马上要被扔进开水锅的秃鸡,脸上也被扇到口齿不清,更别提沾水皮带一下一下抡在屁股上是什么神仙滋味了,简直比挨天谴还恐怖。 沈恣也是那个时候说出了刻进他痛觉基因里的话:别做不该做的事。 后来他想明白什么叫做不该做的事情了,就是沈恣做的事他统统不能做。 他只要保持自己的名字就好了,粲粲,就是要对沈恣时刻微笑的意思。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程粲的脚步都有些虚浮,难得沈恣给他准备了一套新衣服,他知道一会儿肯定有客人要来。 “沈恣,”人还没踏进来,声就溜进屋里,厉城身着西装西裤,领带打得板板正正的温莎结,冷白衬衫一丝褶都不起,“别来无恙。” 程粲无奈地摇摇头,厉城是负责东城区娱乐业的老大,性格乖张,人也凌厉,和沈恣同时拜在金老爷子门下。 模样也算好,只是脾气暴躁,做事也够狠。前两年开始改形象,学着沈恣穿起西装,出门也要手下把土老帽的厉老大称呼改成厉总,想他这句成语也是出门前刚学的。 可程粲觉得沈恣穿西装才够好看,修长笔直的大腿被裹紧在高定布料内,结实饱满的胸肌把衬衫塞的鼓鼓囊囊,走起路来皮鞋跟好像能踩进人心脏似的,丹凤眼微眯起来看人,像只杀人不眨眼的白狐,还得是九条尾巴那种高贵的品种。 “厉哥,”沈恣嘴角挑着,目光却寒的刚过完隆冬,“找我有事。” “你家的小狗在我东城区闹出条人命,你怎么赔?”厉城的眼神锁定在沈恣身边站着的程粲身上,目光阴郁的厉害。 “一条人命而已,”沈恣往前挺了一步,“我不知道现在厉哥变这么有善心了。” 罪魁祸首程粲立在原地不敢挪步,他不是怕厉城,是怕沈恣被找麻烦心情不快,但凡沈恣心情不好,那他也绝对笑不出来。 “哼,”厉城冷哼一句,“他这一枪打得好,现在酒吧被条子查办,你去看看门口每天来多少戴牌的,快他妈把门槛踏破了。” “粲粲,”沈恣轻轻揪住程粲的后脖颈,像摸小猫儿似的摁了下去,也只不过是刚低一点儿就又被捞起来了,一个极其敷衍的道歉在沈恣的钳制下完成了,“厉哥还要与小孩子计较吗?” 小孩子,厉城的唇抽动一下,显然是对这句话的极不认同。 程粲在沈恣面前乖的跟猫一样,可在他酒吧里一拳干倒两个人,茶几洋酒砸的稀烂,刚好碰上条子查人,把底下的生意一窝端了,抓走好几群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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