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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郎中留步。” 陆昔矣下朝后刚走到宫门口,正欲上马车,就听见有人喊他。他回头看,是楚越风。楚越风不过二十余岁,剑眉星目,身上还着着一品武官的麒麟朝服,见过他的人无不称赞,当真是年少有为。 “蕴之。”两人靠得近,陆昔矣拱手作揖,却没唤他的官名,只喊了字。 楚越风笑道:“常青是要回府吗?” 陆昔矣点点头。 “大好晴日,为何不出去走走?”楚越风站在他身前,不经意间瞥一眼他的马车,“城郊的新马场,听说日前又得了好马,其中有一匹红马,似有大宛驹血统。” 陆昔矣有些动心,左右近日无事,也有许久不曾御马,略略思考一瞬,道:“起码得换了官服再去。” “好,”楚越风拨弄一下他马车上的木牌,“一个时辰之后我来接你。” 待陆昔矣回府换了便服出来,楚家的马车早在外等候,马车上悬挂着楚国公府的鎏金木牌,一个楚字便足以彰显身份。 京城只有一个楚国公府,楚家世代习武,保家卫国。老国公娶的是当今皇上的亲姑姑端和大长公主。到了这一代,楚国公嫡长子楚登风从文,嫡次子楚越风十四岁就上了战场,战功赫赫,现在不过二十三岁,已是镇国将军。 按理说陆昔矣只是五品礼部郎中,也非世家子,难以与这样的人物亲近。不过在半年前,陆昔矣下朝的路上,拉车的马突然受惊。 当时正是早市热闹之时,人潮汹涌,驾车的小厮已摔下马车。陆昔矣心知事态紧急,虽然没有把握,仍从马车中探身而出,竭力勾住缰绳,控制马匹。幸而楚越风听闻声响,驾马赶上,三两下便骑上疯马,驭停了它。 就算不认得这样同朝为官的煊赫人物,也认得他身上的铁甲,是班师回朝的镇北将军楚越风,圣旨刚下,晋为镇国大将军。 还没等陆昔矣反应过来,楚越风已翻身下马,对一旁赶来的侍从说了些什么。说话时还看了他一眼,略点点头示意。 而后陆昔矣上折请罪,所幸并未伤人,楚越风又及时安排人赔偿了沿街商户。皇帝并未重罚,不过扣了一个月俸禄以示惩戒。陆昔矣宴请楚越风致谢,发现两人都爱御马,一来二去,便熟稔了起来。楚越风当时还问,他一介书生,怎么敢去操控失控的马匹的。 陆昔矣道:“我虽然对马颇有兴趣,但不会武功,骑术也一般,实在是当时情况不容我多想。” “无妨,熟能生巧,我可以教你。你知城郊的马场吗,那里可有许多好马。” “去过几次。”陆昔矣拿起酒杯敬他,“能得大将军指点,荣幸之至。” 楚越风同他碰杯,却没立时喝下,道:“我字蕴之。” “蕴之,”陆昔矣从善如流,“我的字是常青。” 陆昔矣刚走下台阶,就见车帘撩了起来,楚越风也换了一身常服,正懒洋洋地坐在门边。 “走了,常青。” 城郊的马场占地有百余亩,绿草如茵,听闻是路国公府的产业。两人牵了平日里常骑的马,一同在草场上飞驰,不觉时间过得飞快。 楚越风骑的是陪他上过战场的马,通体漆黑如墨,楚越风给它起名逐日。逐日已经过了壮年,现下一直养在这里,楚越风也时常来看它。 “养在这里,它能自己散散步,说不准还能找个媳妇。楚国公府再大,也不能由它这样潇洒。” 陆昔矣失笑,两人下了马,随意在草原上坐下。两匹马放开了,正垂头吃草,一白一黑,倒是相映成趣。 陆昔矣打趣道:“怪不得你把追云也送过来。” 追云便是楚越风现在的坐骑,毛发纯白。陆昔矣看着,想起来有商人说,波斯有一种狸奴,也是通体雪白,眼眸多色,最是讨人怜爱。 “追云前些日子受伤了,才送它来这里,我也没想到它们看对眼了。”楚越风的指尖夹了一根细草,反手蹭了蹭陆昔矣的手背,“左右如今不用出去,让它待在这里也好。” 他换了舒服的姿势躺下,双臂枕在脑后:“不用出去,皇上就让我多去读两本书,不过书上竟也不教,还有这样的狸奴。” 陆昔矣道:“又在说胡话,这如何怨书?不过是我听得别人几句闲话,实在好奇。” “我是武将出身,自然要多请教你。” 陆昔矣只当他是在谦虚:“国公府里藏书无数,你不必埋汰我,我倒是想去见识一番,都没有机会。” 楚越风一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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