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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宝贝,小声点 (第1/2页)
因为出城前与守城兵打过招呼,进城很顺利。回到刺史府向廉臣焕请了安,他们就回房用饭歇息,这一天过得真快。 接下来的日子既悠闲又快乐。徐言之给天玺两样东西,一枚玉佩,和一个巴掌大很漂亮的钱袋,钱袋里装了几十两银子和几张银票。徐言之每天都会去军营呆半日,下午回府陪天玺。城里的大小酒馆戏园被他们逛个遍,唯独没有去青楼和玉郎居,徐言之说这种地方最好一辈子都别踏足。 天玺问徐言之有没有去过青楼,徐言之很坦诚的说去过,不过他都是去应酬,可没碰过里面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天玺很想去看看,徐言之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挑了两家比较有名的青楼和玉郎居,带着他去开眼界。 锦秀和锦文跟天玺混熟了,不再像初见他时处处刁难。天玺发现锦秀是天真烂漫,锦文是处处学徐言之,只是学得不像。锦秀告诉天玺,这次徐言之回京锦文会跟着去,因为锦文一直都很崇拜徐言之。这个天玺理解。 天玺习惯了晚上和徐言之抱在一起睡,习惯了徐言之的体贴霸道,习惯了古代自然没有一丝污染的生活。当然,他习惯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如果把他放到贫苦百姓家里,过吃不饱的日子,不知道他能不能习惯。 总之,天玺已经离不开徐言之了。 快乐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不知觉间一个月过去,天玺几乎忘记自己是一个现代人。 天玺的头发长长了,可以绑个兔子尾巴。徐言之亲手编了一条蓝紫相间的发带,送给天玺绑头发。玉佩就挂在天玺脖子里,每天晚上汲取他们交缠的体温。 天玺搞不懂,为什么徐言之总喜欢吃他射出的东西,每隔两三天就吃一次。虽然科学证明那东西有一定营养,但也不至于这么好味吧?难道这是徐言之的个人癖好? 京里的公文到了,皇上令徐言之回京,他们终于要离开象州了。锦文果然要和他们一起走,临走时廉臣焕千叮万嘱。锦文的娘三夫人,抱着锦文哭哭啼啼,锦文却连句安慰的话也没有。不知道那小子的冷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 从象州到京城,按军队的一般行进速度要走上一个月左右。一听要骑一个月的马,天玺就想瘫倒。虽然徐言之很体贴,给他准备了软乎乎的马枕头垫屁股。可上路后的头几天,还是让天玺全身酸痛得要散架,更别提痛到死的屁股了。 因为天玺这个娇气的大少爷,再加上秋雨连绵路不好走,军队的行进速度又拖慢一截。原本五天的路程,大军慢吞吞走了快十天。 十天过后,天玺的屁股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茧子。晚上睡觉,徐言之抓着天玺的屁股打趣,说没有当初摸着柔软。天玺没力气应付他,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朦胧间眼前一亮,出现一个阴森森的山峡,一个人也没有。虽然是烈日炎炎的天气,天玺却觉得冷飕飕的。他站在山峡的缝隙中间,看到地上堆满白骨和盔甲。这盔甲非常熟悉,熟悉到令他恐惧! 这盔甲是徐家军的! 这里是哪里?为什么这里会成为徐家军的埋骨之地? 不!不可以!绝对不行! “不……不可以……不行……唔……” “玺儿?醒醒。” 天玺猛地睁开眼,眼前是一双晶亮的黑眸。转转眼睛,周围一片昏暗。 “做恶梦了?看你出了一身汗。”徐言之低下头亲亲天玺的嘴唇,拿过手帕给他擦汗。 天玺缓缓坐起来平复呼吸,梦中的景象是那样真实恐怖。 “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徐言之拿过水袋递给天玺。天玺摇摇头,接过水袋猛灌几口,真的渴死他了。 该不该把他的梦告诉言之? “离天亮还有时候,再睡会。”徐言之接过水袋,抱着天玺躺下。 “回京的路上要经过什么山峡么?”天玺窝在徐言之怀里很不安心。 “山峡?”徐言之想了想,“没有什么山峡。”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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