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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惟愿音容笑貌久 (第2/2页)
表现,他心里生起的分明是无限欢喜,可只要对象是顾念之,他的表情就容易与真实心境脱节。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李猛控制不住内心自卑感的作祟,二人间显着的云泥之别导致他不敢也不愿意让顾念之察觉到自己的心意。 无法率直表达情感无疑是痛苦的,只是当这痛苦持续了十数年,直至成为一种难以摆脱的习惯后李猛便愈发失不得这种痛苦了。或许,只有同样暗自导演着求而不得戏码的人才能够明白世上不只有麦芽甘如饴,更有鼎镬甘如饴吧。喜欢这种情感若非两厢情愿,那作为主动方的身受者就往往需要默然无声地去飞蛾扑火。飞蛾对火无所求,有的只是义无反顾的向往。李猛是一只勇敢的飞蛾,他不怕粉身碎骨的痛,只怕会再无机会见到光。 顾念之在接触道李猛的目光后朝其大方地点了点头,同跟在身后的员工打过招呼后便朝李猛抬步走来。李猛望着顾念之稳健自信的步伐,不禁期待起对方会对自己说出的第一句话。短短几步之中,李猛想到顾念之昨天就给自己发来过短信,相隔时久的信息至少证明了顾念之是记着自己的。由此,李猛大胆猜测对方应该会用较为熟稔亲切的方式同自己说话,他们之间甚至会有一个大大的拥抱,思及此他的心便不禁砰砰直跳起来。 然而,顾念之却叫他失望了。对方非常的公式化,俊美的脸上展露出得体客套的笑容,伸出右手示意要同李猛握手。 “老同学,好久不见了。”顾念之的嗓音已非高中时那般清亮灵动,至少声调上平缓得古井无波,听不出情绪上的起伏。 “啊……” 李猛呆愣着伸出潮热的手,他的手被顾念之轻轻握住。对方运力很轻,且任由着两人的手就这么松松在半空中晃动几下便做了罢,很显然他们的握手只是起个架子,做个形式给别人看罢了。 “老同学,你都叫出我的名字了,怎么还像不认识我一样?回神了。”顾念之说了句调侃的话,语调上仍旧没有起伏,犹如在念一句应该要在这个场合念出的台词般不甚走心。 李猛仍未回过神,恍惚中说出的话未免存些傻气。他眼下只去关心顾念之的手,却不是对方的心。他有些突兀地说:“念之,你手上有些凉。” 顾念之淡淡说道:“谢谢关心。”他指了指后方正等待着自己的几人,“我还有些事情要办,过后我俩再叙。” 这短暂的三两句话便是他们重逢后的第一次交接,而在这之后李猛久久并未等到第二次乃至第三次。于是,他终于明白过来对方口中的再叙其实就如同他们的握手一样,不过是个社交礼仪。 原来人真是会变的,从形态的表象到精神的内核,当你同他平行移动于某个阶段的时候岁月会静止住彼此的变化,而当你们不再平行移动时岁月便开始飞快转动,让你见到一个陌生的他。 “可别,我不稀罕。” 李猛十分怀念当年那个直率的少年,梦回时分他忆起了这句话后顾念之将自己的书包扔给了他。少年撇了撇嘴,对他说:“你放的牛奶好多次都炸得我书包湿了,你得补偿我才行,就惩罚你做我的保镖吧。” “好!”李猛回答得极快,生怕对方反悔不要他做保镖。 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少年顾念之的眼睛里闪烁出晶灿灿的笑影,“那从今天开始你除了每天得跟我上一起下学外,若无必要情况都得跟在我身边。” 谁不愿故人声容笑貌久,再见亦是初见时。 不过,人总该学会接受他人的变化,因为变化往往也会带来一次重新的开始,一次崭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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