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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与艾克 (第1/4页)
我出生在纽约州的一户中产阶级家庭,父母都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家里一共有四个孩子,我排行老三。不得不说,除我之外,我的三个兄弟姐妹都按着所有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大同小异的剧本演绎着他们辉煌的人生,每当别人提起我的家庭时,总是会不约而同地说上一句:“赫伯特家,一个模范家庭。” 我的哥哥是一个很有经商头脑的人,在读大四那年就和同伴合伙创立了一家公司,据说至今仍然收益不菲,两个姐妹一直都是优等生,姐姐在本科毕业后直接去了州立医院工作,妹妹在十二年级就拿下了耶鲁大学本硕博连读的保送资格。至于我,则什么也不是——没错,什么也不是。 我的父母并不是奉行传统教育的老顽固,更不存在对我的区别对待和凌虐,相反,他们相当开明和注重与孩子们的沟通,然而就是同样的基因和同样的教育,我总是和这个家庭的其他孩子显得格格不入,我似乎天生就极端厌恶课桌试卷,极端厌恶一整节课要一直坐在椅子上听老师在讲台上哇啦哇啦地讲上四十分钟,那些该死的试卷和考题就像中文一样难以理解,每当我拿回家一张评分为“D”甚至“F”的成绩单时,总是少不了哥哥的一顿调侃:“汉斯真是咱们家最笨最笨的人了,我敢打赌就连上帝也拯救不了他。” 上了中学的我迷上了斯蒂芬·金和詹姆斯·帕特森的,被他们用文字编织出来的奇妙世界所深深吸引,仿佛我是被宇宙遗忘在这个纬度的孩子,而我真正的家却是他们笔下塑造的世界观。我便自己尝试学着写作,试图把我“真正的家”描绘出来以此缓解心中的孤独和不安,我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在写作上有些天赋,便一心想着将来能当一个作家,哪怕不能与金先生之流齐名,至少在我死的那一天,还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些属于我的印迹,人们在地铁或咖啡厅读着我的作品,还能说上一句:“汉斯·赫伯特的书还真是有趣儿。” 也许偏爱文艺创作的人总是有些怪癖在身上,当我发现自己热爱编织文字的时候,我骨子里压抑了多年的阴暗面似乎也在同一时间被突然激发了出来,我意识到我无需再假装自己不是个叛逆少年,与这个世界大多数人向往的东西背道而驰就是一件十分炫酷的事情,社会道德、方圆规矩、条条框框,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要多巴胺、内啡肽、肾上腺素不受限制地分泌,再分泌,让它们遍布在我的大脑和这副体积有限的躯壳里,艺术就是爆炸,让我的思绪和身体也跟着爆炸起来吧。 我开始在这社会上为非作歹,和大多数混混一样,把法律的底线当成可以缕缕挑衅的对象,并以此为荣为傲。 我很早就发现了自己是个同性恋,当身边同龄人都在讨论色情杂志上哪个穿三点式的女模特臀部最性感时,我只想混迹在同性酒吧里抚摸男妓们饱满的胸肌。在未满十八岁的时候我就找人造了假的身份证,为的是能顺利混进专为同性恋而建的风月场所,上了大专之后的我远离了家人的管束,便更加肆无忌惮起来,我常常勾结一帮狐朋狗友,和他们旷课、蹦迪、夜不归宿,在寂静的深夜耍酒疯毁坏路边公物,在干净的墙壁上留下各种脏话和花花绿绿的涂鸦,在街道上对着行人竖中指吹口哨,在廉价的酒店里和不同的性工作者疯狂做爱。 然而这种醉生梦死的逍遥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有一次我和一个泰国男孩悱恻缠绵过后,窝在床上吸食同一根大麻,不巧碰上警察的突击检查,我们两个人便因涉嫌私藏毒品而被押上了警车。 当晚我的父母连夜赶到警局,说了很多好话才让警察们放我一马,自那以后我成了学校的重点看管对象,以前那些放纵的日子是回不去了,浑浑噩噩地念完大专,毕业后我没有去找工作,只是用两年时间陆陆续续地给各大出版社或报刊投稿,然而这些稿件要么被退回,要么刊登在杂志或报纸不起眼的角落里。我的脾气愈发暴躁起来,经常无缘无故地摔打东西、挥起拳头砸碎玻璃,父亲为我请了当地有名的精神科专家德维尔医生,我被诊断出了中度的焦虑症和躁狂症,并伴有向重度恶化的趋势。 德维尔医生说我过去透支身体过度,身体的问题波及心理问题,需要长期靠调整生活习惯辅助以药物来疗愈,万万不可再做任何“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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