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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正文) (第2/3页)
洋地炫耀他和他家爱人的过去,给别人喂狗粮。 景珅比他小3岁,当年是建筑系的系草,被人称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王子,听话守礼不瞎闹,不抽烟来不喝酒,勤奋学习努力实践,文雅清高,在一群整天就想着怎么逃课恋爱的大猪蹄子里就显得特别金灿灿。 彼时胡甄还是得了省队征召的体育系能人,虽然听说过建筑系乖宝宝景珅的名字,却是嗤之以鼻的。 男人,就是要有野性,就是要能打架能顶天立地宠媳妇才好。 后来就被狠狠打了脸。 他到现在还能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景珅的时候的悸动。 那是一个昏暗的小巷子,灯光晕乎乎的,惨白惨白,连一米之外都照不清楚。 景珅靠着砖墙,黑色衬衫领子被随手扯开,一腿屈起踩在墙上支着身体。 他细长白皙的手指上熟练地夹着一根女士香烟,微微仰起头,露出诱人喉结,半眯起眼睛,缓缓吐出云雾,迷蒙了他的视线。 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小王子被烟雾缭绕着,仿佛镜花水月终于破碎一般,真实到可以牵在手里。 胡甄当即捂住自己的胸口,知道自己完蛋了。 之后的一次次接近,一次次试探,让他更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有人说景珅装,逼,明明就是个抽烟喝酒打架的主,还装的一副纯洁少年的样子,为此还大闹特闹一场,逼的景珅被开除。 可是胡甄就爱他这样子。 既爱景珅耐着性子装好学生的样子,也爱他红着眼尾,夹着香烟操,着他的样子。 景珅每一个样子他都爱死了。 3. 景珅手指在被单上扣了一会,还是没忍住又点了一根烟。 他没有烟,瘾,但是就是喜欢女士香烟这淡淡的薄荷混着尼古丁的味道,苦涩又清冽,没事就想点一支,抽不怎么抽,就闻闻味道。 他曾经是一个出了名的乖孩子,以为符合大家期待的“好”就是一切,那个会打架会抽烟喝酒的他是个见不得人的臭虫,被压抑在最深的深渊。 却没想到后来就因为这“好”,被人一脚踹进黑暗。 他和胡甄也是那个时候才认识的。 景珅吸一口眼,垂下眼帘缓缓吐出,烟雾在小房间里慢慢消散,就像他曾经拥有过的东西。 只有胡甄是个例外。 曾经辉煌的时候,他知道胡甄,运动新星,痞子硬汉,天天自以为隐蔽地跟在他屁股后面过来过去,买饭打水送伞一套一套的。 被开除以后,曾经围着他的男男女女如烟花消逝,只有胡甄跟个泯顽不灵的臭石头似的仍然跟在他后面,踢都踢不走。 后来… 后来胡甄放弃了去省队的机会,跟着他在大学城后面开了个烧烤店,生意还算红火。而他自己也接点建筑设计的单子,两个人生活的不宽裕,但也说的过去。 胡甄跟守住财宝的巨龙似的守了他五年,终于还是和他滚到了一起,凑活着过日子。 “那个混蛋…”景珅吐出一口烟雾,不耐烦地皱着眉头,偏偏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 4. 胡甄今晚没按时回家。 景珅从设计图中晕乎乎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表,疑惑地皱起眉头。 胡甄是小区里出了名的恋人,每天按时下班从不拖延,做饭洗衣个个能行,宠恋人宠的不像话。 像这样这个点还没回来的情况从未有过,更何况出门前还说要给景珅带好吃的,照以往早就摇着尾巴一脸邀功的跑回来了。 景珅抿着唇,在一堆图纸的最下面摸索了半天,终于掏出来手机,抿着唇别扭地迟疑了一会,还是按下了熟悉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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