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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1/2页)
带有家医院,加之商场,人就格外的多,像条硕大无比的蠕虫,正缓缓展开它充满白液的身体。 这样窒息的人群中,很难找到自己的归宿感,生出渺小的自己这种感受。 绿灯亮起,人群开始移动,沈渝低着头随走,却没有随大波走向电车,扭头拐进了一家小店。 手机没电了,所以来这里借电话,给了钱后,沈渝靠在橱窗角落,腰部挨着窗沿,眼神放在脚下。 想听听爷爷的声音,就是苍老也好,听一下就好了。 他现在在干什么?八十岁的年纪,还热衷于地里种植。把自己当年轻人一样,每天早出晚归的咋咋唬唬。 自从父亲得病去世,母亲改嫁后,她就一直待在爷爷奶奶家,前年奶奶去世,她在遥远的城市读书,只剩下老爷子一个人。 那一家子人都让人厌恶,如果不是爷爷,她绝对不会想要回去。事实上,前几年奶奶还在的时候,她总以这样的借口不回家。 “爷爷。我是小渝。” “啊——啊,小渝!咦,这个电话我没见过啊。是谁的,男朋友吗?” “不是的。”她只简短地解释。” “哦、哦。这样啊。今年该回来了吧?” “是啊。” “真是太好了。把男朋友也带来吧。你堂姐一直想见见。” 三十岁的堂姐从二十岁起就热衷于和她这个年龄差了十岁的人比。 从学历比到外貌,外貌比到对象,对象比到金钱。 “哦。”她的语气冷下来。 爷爷是笨蛋,听不出她的不高兴。 爷爷偏爱堂姐也无可厚非,父亲在世时,他就格外喜欢堂姐。 这样闲扯了几句,爷爷终于问到了学习上,沈渝的兴趣才稍稍提高了一些。 “出国?真的?”那边声音忽的提高了,带着情不自禁的欣喜。 沈渝嗯了一声,眼睑慢慢垂下,缝隙中玩弄着台式电话的圈绳,原本的欣喜冷却下来,带了悲哀。 当有钱人将出国当作家常便饭,普遍认为海龟已不常见时,没有见过世面的老人家还痴痴的为自家出了一个宝而欣喜若狂。 那边哎呀呀的叫了起来,忽的喧闹起来,爷爷应该是把身边的亲戚也叫了来,沈渝把话筒稍稍拿远了些,离开耳朵,那边的声音才不显得那么刺耳。 那个地方是不想回去而又不得不回去的—— “一瓶矿泉水。” 黑色澄亮的皮鞋出现在眼底。 沈渝抬起眼,正好与他打了照面,林效先没有回避,也不需要回避,十分温和的微笑。 她把视线放到店外,一高一矮正等在外面,只套了宽松外衣的女人露出里面蓝白条的病号服,弯腰摸着男孩的头。 嘴唇一张一合,口型上能对出—— “这么冷的天,不能吃棒冰哦。” “小易最乖了。” 十七章 < 绅士的女孩(调教) ( 呀咩爹爹 ) 气色不错,看样子恢复的很好。 电话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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