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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天命 (第2/2页)
无果之后,他决定躺平接受老天爷的安排。 就像爷爷说的,有些事情就像天命,天命难违。 在英文里有一个词叫mission,可以称为使命。陈青竹第一次学到这个词的时候是在大一上学期的第一节英语课上,他记得当时老师问他们,calling和mission的区别是什么,还问他们what,s your mission? 英语老师是一个善于启发学生的老师,他说,作为一个大学生,特别是B大走出去的学生,你们不能只想到上个大学,找个好工作,你们要认识到自己的mission,自己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你们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当时刚进入大学的陈青竹听得懵懵懂懂的,他不能回答老师,他的mission是什么,不是因为他的英文不够好,虽然彼时他的英文没那么好,但是回答这样一个简单陈述句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是那时的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他因为高考分数考得高,老师说不报一个北大分数最高的专业可惜了,而且管院出来就是就业保障,你家境不好,学个商科以后能找个好工作,他就那么糊里糊涂地报了,就来了。 但是,对于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想成为什么,他确实到了大学才开始有了一点想法。即使到现在,经历了一年大学生活,陈青竹也没法完全笃定地说,写作就是他的calling or mission。 可是,他大概能肯定,韩旷宇是他的destiny。 天命。 他看了看坐在角落里一口一口轻啜着酒的人,忽然笑了起来。 白皎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嘿嘿直笑,“诶诶,某人,看哪里呢,罚酒三杯啊!” 陈青竹红着脸喝了三小杯。 后来姚司琦喝醉了,拍着他的肩,大着舌头对他说:“我的大作家,期待你以后的作品,等你出书了,我一定买个几百上千本放在家里。即使是糊墙,也要买回家。” 陈青竹笑骂道,“难道我的书销路就那么差,还要靠你的施舍不成?” 陈青竹觉得自己向来不是一个好交朋友的人,可是大学竟然也交了几个好朋友:姚司琦,陆依依,白皎皎。 这些人都真心待他,他也真心待他们。彼此用真心交换真心,不涉及其他。 而韩旷宇,是除了真心之外,自己愿意把命给他的人。 闹哄哄的KTV角落里,韩旷宇一直沉默地坐在角落,他看着陈青竹被人簇拥着,被人灌酒,让人撺掇着去唱歌。他没有上前去阻止大家闹他,他觉得大家也只能这样闹他一下了。 而回去之后,陈青竹整个人都是他的。 这么好的一个人,这么优秀的一个人,是他的,我在你们所有人之前,发现了他的好,发现了他的美。想到这,他隐隐生出一种自豪的感觉,嘴角微微地勾起来。 陆依依端着酒走过来,就看他兀自笑得诡异:“一个人在这傻笑什么呢?” “你管。”韩旷宇仍是爱答不理的,陆依依在他心里,那可是头号情敌,现在依然没有解除警报。 “小气鬼,小肚鸡肠,小气吧啦。”陆依依踹他一脚,挤到他身边坐下。 韩旷宇往旁边挪了挪屁股,离陆依依远一点。 陆依依叹了一口气:“唉,竟然是你。原来是你。” “什么是我?” “算了,输给你,我也算是服气的。” 韩旷宇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认命吧,你没戏。” 陆依依不服气地道:“这不是我输给你,而是输在我不是个带把儿的。要是早知道青竹的性向,我就去彻底变性得了。” “错,这与性别无关。即使我是个女的,他也会爱上我。”韩旷宇不无得意地炫耀道:“他喜欢的,是我这个人。” “你就嘚瑟吧你。”陆依依觉得和韩旷宇这自恋狂真是没法聊了,拍了拍他的肩,撇下他自己唱歌去了。 韩旷宇没理她,继续坐在角落里看着他的小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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