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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毫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像是血脉里镌刻的动物本能。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低等动物。 杜鹃走后的十七岁,他在一个雨夜抱回了小区后面的一只被遗弃的小萨摩耶,左后肢是跛的,似乎是被电动车碾过,他没什么文艺天赋,在路上决定叫它“阵雨”。打完针兽医告诉他那是才两个月的残疾狗,可能永远也跑不起来,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要带着它做康复训练。 阵雨很爱叫,但他不会觉得讨厌,这样空荡的家里就会有声音,比电视声音还有烟火味些。那段时间他开始对某一件特定的事情产生热忱,他辗转找了几个专业的物理治疗师讨问训练的具体流程,午休和下了晚自习他就会回家,带着阵雨去后面的公园训练。 阵雨很粘他,早上定点会把他舔醒,尽管很爱闹,但在他写作业的时候也会温顺地伏在他的脚边,一声不吭。 一次次痛苦的康复训练,每一点进步都印在周恕琛眼里,他觉得阵雨比他勇敢多了,意识到应该先学会“接受”再尽力“克服”。周恕琛学东西很快,加上那段时间他开始努力学习,成绩就像攀升的竹节似的往上跃,人似乎也变得积极了些,偶尔还会参与学校班级的活动了。 等到阵雨长到五个多月,那些训练似乎有了成效,它适应了助行小滑板,在一个阳光的午后听见周恕琛开门的时候,第一次自己跑了起来,一跛一跛地从二楼飞着跃下来,摔了一跤,然后撞到周恕琛的腿边。 那大概是周恕琛记忆里不多的开心事,他抱起阵雨的那一刻,真诚地期望他们就能像现在这样互相鼓励地走完后面的路。 进入了高三的暑假,他要被学校推去搞封闭式数学联赛训练,要住校。去的前一周他母亲回来了,似乎才跟上一个男人吵架,周恕琛觉得她大抵陷得很深,一举一动都透着一些神经质,还经常突然情绪化,会突然在他面前摔盘子指责他没有把她这个妈放在眼里过,然后就开始痛哭。 早晨他给那个男人开了门,心想的幸好明天就正式入住了,不然得看到多少恶心事。他回学校办手续,准备晚上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就把阵雨抱去寄养,阵雨大概会很想他,因为他今早上走的时候阵雨就一直缠着他叫。 傍晚他回来的时候却没在自己关上的房间找到阵雨,甚至一点声音也没有,他皱起眉冲下一楼问坐在客厅的男人,有没有看见一只白色的狗。 那男人露出一副无辜的模样,说你不知道你妈讨厌狗吗?我听着那狗一直叫,实在太吵,我想让她睡个好觉,然后我出去叫保安,讲说是大型流浪狗伤人,保安就把它带走了。 小区里住着的精贵的人不少,保安自然夹着尾巴注意的很,这点周恕琛再明白不过,他飞快跑去保安室,却才知道保安竟然将阵雨用钢棍打死了。 那是它学会奔跑的第二天。 周恕琛从没这样痛苦过,通红着眼回家拽起男人的领子揍他,一下又一下地挥拳,恨不得直接把他杀了,却还是只用着拳头。男人伸手搡周恕琛,然后顺手拿过立在一边的高尔夫球棍一下打在周恕琛的头上,那痛被周恕琛的情绪冲得太钝,直到温热的液体把视线染模糊的时候才让他真正意识到。 然后他母亲听见动静从卧房里跑出来,骂周恕琛是管不好的疯子,让周恕琛放手,不然就会报警。 在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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