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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前世今生 (第1/2页)
宋程睿此刻感觉整个人还挺舒服的,胸膛被刺破的痛觉仿佛还在,然后下一秒就被一双有些冰凉的手给抚慰的消失不见了。 他舒服的呼噜出声,忍不住翻了个身,露出了毛茸茸的柔软的肚皮。 那双手的主人似乎有些惊讶,停下了抚摸的动作。 宋程睿被伺候得挺舒服,有些不满按摩的手停下来,不禁伸了伸后肢,踹了好几下抱着他的人。 主人这才反应过来,继续抚摸着宋程睿柔软的皮毛,看着猫咪在自己的手下,舒服的一直呼噜出声,整个人都要被自家猫咪难得乖巧的样子给萌化了。 宋程睿被那双手摸了半天,不甚清醒的脑袋里,这才反应过来,猛地睁开了圆溜溜的一双猫眼,跟眼前变得仿佛巨人一般的沈慕之,大眼瞪小眼半天。 忽的,从沈慕之的大腿上,窜了下去,供着身子,呲牙咧嘴的喵喵叫着,“我这是怎么了!慕之!你怎么突然变这么大了?” 沈慕之疑惑的盯着跟前炸毛的小猫咪,开口道,“程程,鬼火没在,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几百年前,也就是宋程睿被迫附身在陈舟身上,身死之后,沈慕之抱着陈舟的尸体,去寻了阎王大人。 沈慕之把自己的疑虑告诉了阎王,阎王掌管生死,已经得道几千年了,他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因果。 阎王告知了沈慕之,这具身子原先是个六识残缺的空壳子,前段时间却是住进了个外来的灵魂,便是他寻了几百年的赵毅。 沈慕之听了以后,血气上涌,恨不得立马把拘在袖中的鬼将,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阎王一见沈慕之有失控的倾向,这才安抚他,赵毅的魂魄早就在这具肉身身死之后消失了,去了另一个地方,他只待耐心等待,自然会再次见到他。 阎王大人也顺便告知了他,他千年前遇到的人其实不是赵毅,当时赵毅的身子里住着另一个魂魄,可惜他至今也不知这魂魄的来历。 阎王大人其实对于宋程睿是谁心知肚明,可惜其中的因果且随缘罢,前尘往事如烟。 沈慕之这才想明白,为何赵毅白日和晚上仿佛两个人,一会儿对他关怀备至,一会儿又对他冷漠以待,原来他们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阎王又顺手取走了沈慕之怀中的玉佩,这玉佩原先的主人其实是他。 玉佩名唤潜龙,是阎王当年在做人之时常年挂在腰间的配饰。 阎王本名为柳清城,出身在当时的一个大世家里。 他出身嫡子,生来便地位不凡,可惜他对权势没有欲望,从小就对修仙之途颇感兴趣,在弱冠之极便被当时有名的修仙大派收作了内门弟子。 柳清城对道法的悟性极高,不过两百岁便临近飞升,在当时轰动一时。 可惜他终究自愿放弃了飞升,做了个散仙,缘由竟是因为他的宝贝徒儿,不免令人唏嘘不已。 柳清城在一百五十岁之时路过一个村庄时,救下了一位可怜的幼童。 幼童是个乞儿,他路过之际正被一群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孩童欺辱。 柳清城得道多年,他早就脱离了凡尘,本不该管这凡间的俗事,可惜他在前夜,算出了命里有一位徒弟便是在此地,这才有柳清城下界来解救幼童之事。 柳清城救的这孩童,便是前世的沈慕之,后来沈慕之便一直跟着柳清城修行法术,顺手便把跟了他多年的潜龙送给了沈慕之。 潜龙跟着柳清城多年,虽还未生出器灵,却也早就不是凡物了,柳清城在送给沈慕之之前,在潜龙里封印进了一个强大的法阵,在柳清城实力之下的人,都不能伤到沈慕之,便把这玉佩当作护身符给了沈慕之。 再后来,柳清城因为一些事暂时离开了他的徒儿,但是想到有他的法阵保佑,想来也没人能伤到沈慕之。 因为,当时的柳清城早就问鼎天下,排名修仙界第一,只差一步飞升了。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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