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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2/3页)
在他的宿舍楼下,站在图书馆外,教学楼外,一遍一遍把他记在心里,刻在灵魂深处。 那次从他的学校回来以后,我填了最北方的医科大学,离他很远很远。 时间教会了我成长,当年少的荒唐和冲动一丝一丝散去,我再没有那样的勇气去靠近他,我畏畏缩缩,把自己伪装成正常人,交很多个欧米伽女朋友,看A片,泡酒吧,抽烟,宿醉。 可是我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朋友,我想,我这一辈子,除了时封,再也不可能对谁有感觉了。 就像是你一旦吃到了世上绝妙的美味,便再也不肯为俗世逗留。 可是这道美味的代价,是一生一次。 我不后悔。 时达厚和我电话的时候很少提及时封,时间长了,等思念长到骨子里,就像与生俱来的一部分,身体也不再对它做出激烈的反应。 大学毕业那天,喝了很多酒。我想我的青春在15岁的时候仓促早夭,都没有来得及和它道别,突然很难受,于是趁着酒意,拨通了他的电话。他几乎是立刻就接了起来,等了许久,他笃定地问:“你喝酒了?”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好听,我仿佛只从他的声音就可以闻到栀子花的味道。 只这一句,我便再不敢听下去。我慌忙挂了电话,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他。 他没有我可以过得很好,我何必去害他。 毕业三年之后我辞去了医院的工作,回了家乡,打算在那里长期发展。 人年龄大了,也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鸿鹄之志,只想安安稳稳的过一生。 况且,没有时封,要那些有什么用呢? 时达厚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也终于消停了,收起了年轻时候不着调的样子,找了个女朋友,成天带到我面前炫耀,催我赶快结婚。 我应了,结婚就结婚,无所谓。 花小鼓也经常来看我,她之后改嫁给一个外国人,给我生了一个混血的弟弟,长得很可爱,可是花女士很痛苦,因为她一辈子就想要个女儿。 “妈,花霖我接上了,医院里还有事,你来我办公室接他吧。” 花霖坐在副驾上,抱着他的书包,和我控诉:“哥,妈怎么总是给我买粉色的衣服啊!太丑了!” “这有什么,我15岁的生日礼物是套洛丽塔——” 对啊,那套衣服被时封穿了以后,去哪了呢? “什么?那…你穿了吗?”小子被惊掉了下巴。 我摇头:“十年前的事了,不记得了。” 花霖有六岁了,人小鬼大,一转眼珠子,笃定道:“那就是穿了!这种事,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是啊,我也是,一辈子都忘不掉。 过几天是时封母亲的忌日,时封离得远,祭拜不上,每年我都替他送一束花。 今年赶得事情多,推了三天才空出时间去公墓一趟。 远远看到一个穿风衣的男人现在那里。 这是这么多年,我第一次闻到栀子花的味道。几乎是瞬间,男人转过头来,他和我对望了很久,我才有勇气走过去。 他有了种凌冽的美,微薄的嘴唇紧抿,看我的时候,栀子花香会安稳平静地释放出来,然后被我贪婪地吸收,腺体许久没有得到这样的满足,有些疼,却又迫不及待。 时隔多年,我还是像15岁一样,只一眼,就再也移不开。 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再次被狠狠撕开,还来不及结痂,泱泱的鲜血填满胸膛。 就像是打掉第一个孩子以后,再次怀孕胎盘又重新长到了子宫原有的瘢痕上。 时封陪我把花放在墓前,又陪我走出墓园,这么一段距离,已经是我今生奢求不得,我站在门口等他道别,花霖突然从车窗里冒出头来,跟我打招呼。 时封愣住了,良久后他问:“每年都来?” 他的声音依旧没有温度,冷得发抖。 “是,今年有点事耽误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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